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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农村实用拔尖人才评选产生

2011年10月20日 来源: 【收藏】 【打印】 【关闭】

 

湖北省农村实用拔尖人才评选产生
 
经各地推荐、专家评审、媒体公示、省人社厅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10月9日,我省评选产生了50名2010年湖北省农村实用拔尖人才。这次评选主要体现出以下特点:
一、择优选拔、推荐面广。根据《湖北省农村实用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》(鄂人〔2008〕25号)和《关于开展湖北省农村实用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鄂人社办发〔2010〕127号)精神,从2010年9月起,各市州积极组织开展选拔推荐活动,采取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法,自下而上,逐级推荐,层层筛选,择优选拔。这次评选出的50名人员中,种植业13人,养殖业19人,农副产品深加工6人,企业经营管理6人,村支书2人,园艺2人,医疗卫生1人,沼气工1人。行业分布基本均匀。
二、引领示范、业绩突出。农村实用人才是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,为农村经济和科技、教育、卫生、文化等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服务、作出贡献,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者,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这次评选出的50名同志,既有我省种养殖、加工、营销等行业中技术领先、贡献突出的,也有在当地兴办龙头企业、民办实体且成绩突出的,还有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取得突出成绩的致富带头人,他们是我省广大农民的优秀代表,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。
三、严格标准、透明公正。这次农村实用拔尖人才的评选,一是突出贡献、业绩及带头引领作用,突出农业生产一线人员;二是坚持透明公正,严格标准和条件;三是按照推荐人选,适当兼顾地域、行业平衡和男女比例;四是评审以投票形式表决,以得票多少入选。充分体现了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职业能力建设处)